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不能当作基准地价使用,如果基准地价未及时更新,建议不要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最低地价的地价内涵为设定开发程度为三通...
发表于:2019-06-20 17:42:47答:不是的。最低限价标准适用于各地区政府出让的工业用地,以抵押贷款为目的的工用地价值评估,应根据当地的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客观分析,先得出待估宗地的客现合理市场价值,然后扣减...
发表于:2019-06-20 17:42:34答:根据国土资发[2006]307号的规定: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
发表于:2019-06-20 17:42:20答:最低限价标准适用于各地区政府出让工业用地,土地转让不受《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约束。若该地区工业用地市场交易实例较多。且交易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应按正常市场价...
发表于:2019-06-20 17:42:08答:对批准使用年限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的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定的还原和率修正到法金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全...
发表于:2019-06-20 17:41:54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本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对土埤评估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不能作为评估定价的依据。 根据...
发表于:2019-06-20 17: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