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征收(用)土地涉及的分摊土地价值评估技术路线及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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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评估方法一,以征收(用)地实际情况为前提:
(1) 评估宗地总价值:宗地总地价可以采用剰余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进行评估,总地价是建筑物整体待分摊的对象;
(2)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宗地总地价应分摊的具体归属对象,如,分摊到被征收(用)与未被征收(用)的对象中.
(3) 对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价值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査、归纳和亡总:全面调查分析归纳和汇总在建筑物范围内的用途、功能、利用状况、位置和所有权等因素,分清层次、顺序和影响程度。
(4) 建立分摊指标体系,测算相关指标数值。
(5) 利用已建立的分摊指标体系,将整宗土地价值分摊至各目标对象之中。
评估方法二:
(1)评估征收(用)前房地产总价值、宗地总价值,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进行评估;
(2)评估征收(用)后房地产总价值、宗地总价值,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进行评估;
(3)征收(用)前后宗地总价值之差即为被征收(用)土地应分摊的土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