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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如何进行抵押土地使用权评估前期风险管理?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4:22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在前期阶段要了解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和分析待估宗地用作为抵押物时用能的建设、处置流程,调査了解根关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研判其中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正确判别抵押价值的具体状况。实践中有一些估价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在未査看产权资料及项目资料的情况下仅根据委托方或抵押人的介绍,就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可能因委托方隐瞒待估宗地真实情况,导致估价人员承接了理应回避,或不能抵押、超越本机构可承接业务范围的抵押评估项目。
承接抵押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前的沟通、谈判,建议以注册土地估价师主导。对于复杂、重大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须加强前期与委托方和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应由两名以上注册土地估价师共同进行前期接洽,在初步了解抵押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时,应要求委托方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产权资料,以助估价师作出正确判断,并为下一步的资料收集、市场调研、现场勘查等做好准备。
目前,我国抵押土地使用权评估委托一般是由抵押权人选定估价机构,抵押人付评估费,估价机构与抵押人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抵押人参与到项目评估的全过程。由于利益关系,抵押人可能要求或刻意引导高评土地抵押价值,估价机构应当充分重视对抵押人的解释说服工作,力求以专业、详尽全面、周到的服务争取其支持,维护自身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