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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抵押评估时,市场资料、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调査途经和方法有哪些?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4:22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1)委托方:通过向委托方索取,获取宗地的权属资料、项目的规划条件及方案、土地开发成本等方面的资料,上述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售证》、《房地产证》和建设管理都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及其附件、附图;
(2)国土、规划、房屋管理和建设管理部门:对于产权不淸、有疑问、情况特殊的宗地要査档、调阅和取证;
(3)市场调査:市场资料、案例成交数据、土地和房产价格、土地和房地产指数,周边环境情况和待估宗地现状资料需通过现场勘査和市场调查获取;
(4)书籍、杂志和相关刊物:市场及工程造价方面的资料。如宗地所在城市的《房地产年鉴》、《统计年鉴》、《房地产市场研究》、《建筑工程价格信息》;
(5)网络:市场及工程造价方面的资料,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