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类型 | 适宜的估价方法 |
住宅 |
1、以市场比较法为主,以剩余法为辅。 2、对狭乏可售或可租的比较实例的旧有居住房地,用成本法或者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作为主要估价方法 |
商业服务业(含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等) |
1、 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的,以市场比较法为主,收益还原法为辅 2、 比较实例较少成可比性较差.可以收益还原法为主,以市场比较法为辅, |
工矿仓储用地 |
1、对具有买卖或租货交易实例的,由同时选用市场比较法或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2、在市场依据不充分时,可以成本逼近法为主,以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为辅。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 可以成本逼近法为主,以基准地价系数修(基准地价可参照工业用地)为辅或在有潜在收益的情况采用收益还原法。 |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
可以选用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含系数修正法、定级指数模型评估法,基准地块法),未利用地的评估要根据幵发后的用途选用不同的方法。 涉及农用地征用的可采用综合法、比较法和征用区片价系数修正法三种方法,综合法所评估的农用地征用价格等于农用地价格,地上附属物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