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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当地公布有基准地价时,首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正确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3:49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不正确。应根据估价目的和评估时点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选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一般情况下,有其他适用的评估方法可选时,不建议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但以课税为目的的评估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