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运用成本逼近法时,土地取得费应如何估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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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取得费按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各项客观费用计算,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及当地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这实际上是模拟估价基准日的客观土地取得费。
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中,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靑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如果市场价与政府有关规定有明显差距,应该收集三个以上的征地案例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土地取得费。
城镇国有土地的取得费可按征收安置费计算,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征收安置补助费,应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从市场购入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获取土地的价格(应为客观合理的公开市场价格,非特殊交易,可通过市场比较法求取),需注意价格内涵(如“几通一平”,是否含出让金等),避免与土地开发费等重复计算,农村集体土地取得费与土地征收、征用时的用地类型有较大关联,估价报告中需对此作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