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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7:5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1)土地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的区别。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宗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国家在这一行为过程中并未获得任何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除了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土地取得费外,还要支付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主体应该获得的土地收益。
(2)土地内涵及权能的区别,无论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都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的组合,只是土地权能的构成不同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较全面的土地权能,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具有的土地权能则不全面,只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土地收益权及非常有限的土地处分权。
(3)土地使用权年期。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有年期限制的,其最高使用年限因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而不同,其中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续期未获得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没有年期限制的,原则上讲,只要土地不改变用途、不改变使用者、不参与经营活动,土地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土地,也有少量的划拨用地限定了使用年限。总之,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均为土地所有权权利束中部分权能的组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能范围要小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能范围。考虑到土地购买者是通过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并行使所获得的权利来营利,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大小与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大小是相対应的,权能大小的差别导致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