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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评估加油站用地一般采用什么方法?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时.是否扣除特许经营权价值?如何扣除?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7:4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加油站评估一般采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較法、成本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加油站、码头等垄断性行业一般须持有特许经营的牌照,其一部分垄断利润就是由特许经营权产生,在运用收益还原法估价时,应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决定是否将特许经营权带来的超额利润剔除。
不动产价值的本质是不动产权益(包括权利、利益和收益)及附着于不动产的不可分割的权益的价值,如加油姑离开了特许经营权就无法成为“加油站”。现在政府出让加油站用地,要求竞买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特许经营权方可参与竞价。在加油站的整体资产价值中,土地和特许经营权是加油站收益的根本,土地的区位决定其收益,区位条件包括临道路类型(或者说所临道路机动车通行量)、车辆进出的方便度、区域加油站布局密度、安全限制等,而特许经营权是实现超额收益的充要条件,二者密不可分。
在加油站抵押、作价出资等目的的评估中,不应剥离特许经营权价值,地价定义中除了估价对象宗地的权利状况、用途、容积率、使用年期、开发程度,估价基准日等六大基本要素外,还应纳入加油站的特许经营权因素,评估结果确定应以收益还原法测算结果为主导。
其他评估目的或评估背景下加油站土地评估,需具体分析是否许经营权价值。垄断利润需要根据各地加油站数量和实际经营状况具体分析,不宜采用固定的利润水平。剔除收益中特许经营权带来的超额利润可以从收益中减去超额利润,也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