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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土地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应按哪种用途评估地价?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4:04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时,首先要弄淸楚是不是土征收(用)评估,若是土地征收(用)评估,应根据相关文件来设定土地用途,否则应以证载用途为准。在非征收(用)评估的前提下,如果待估宗地所在片区基本都以该证载用途以外的某类用途在使用,且实际用途与政府公布的市规划相符,那么可以着重从实际用途的收益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