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在成本逼近法中,怎样合理确定土地开发费?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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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开发费是达到宗地红线内、外开发标准需要投入的客观合理成本、费用之和,可分为宗地红线内开发费和宗地红线外开发费。
土地开发费与基础设施配套有关,如“几通一平”,一般可参照当地基准地价文件中的开发费标准,但如果是工业园区,较为准确的确定办法是将该工业园区或类似工业园区的各项基础设施投入情况,与待估宗地外实际已配套的情况进行比较,作出修正后确定开发费。
具体确定土地开发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如果土地有开发费用参考标准,则可以直接采用地方标准来求取,并根据估价对象开发程度及个别因素等情况予以修正。
(2)如果在当地能够找到比较实例,可以利用案例来求取,需对比较实例进行开发时间、开发程度及个别因素等修正。
(3)采用实际发生的区城性整体费用估算,比如估价对象在一个开发区内,估算时可以对开发区整体发生的平均费用进行分析使用。一个开发区实际发生的费用,是一个区城的平均值,可以看作是合理的、正常的客观费用,但是如果区城范围太大,各宗地可能存在开发程度等不一样的情况,此时要进行开发程度和个别因素修正。
(4)采用估价对象实际发生的费用估算,需对其进行情况修正和时间修正,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实际费用发生时间与设定的开发费发生时间相近,二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在土地实际条件下进行开发最可能达成的费用价格,即客观费用。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土地取得费就可以在实际发生费用的基础上,通过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和开发程度等因素修正来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