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企业拆迁/关停专项维权,高额补偿在这里实现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21.在应用市场比较法时,如果所选案例的成交价格含有非正常因素,如何将其修正为正常成交价格?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19 16:3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首先应当避免选取含有非正常因素的案例作为比较实例。如果无法避免,则应当列出全部非正常因素,分为可量化因素与不可量化因素,定量分析可量化因素,定性分析不可量化因素,确定修正幅度,如果无法确定则放弃选取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