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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由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载面积小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面积。行政机关公布的出让价格中通常包含10%左右的公摊面积的价值,那么采用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19 16:3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这种做法过于机械。进行比较修正的前提是充分了解比较实例和待估宗地的价值内涵差异,所以遇到问题中的情况,应当先查看出让合同确认事实,然后将比较实例的单价调整到和待估宗地一致。而不必拘泥于一定要单列公摊或一定不单列公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