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因无房产证被认定违章建筑 有补偿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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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房面临拆迁,但是因为房屋建设的早,没有房产证,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有补偿吗?
案例,张某2000年在黑龙江某地建设的生产钢管加工厂,占用的是集体土地,自己建了15000多平米进行生产加工的车间,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并没有去进行房屋规划审批,当时相关部门也没有来查,就这样投入生产有接近20年的时间了,现在这边政府要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楼房,厂房在划定区域范围内,经有关部门评估认定为违章建筑,利益受损严重,想依法维权。
实际生活中,无证房屋能否获得补偿,法律是如何对这类房屋进行规定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违法建筑是指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现实中,将无证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是拆迁方惯用的手段,通过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一方面减少拆迁补偿,另一方面也压缩了时间成本,严重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实中,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根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即《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只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无证房产拆迁补偿考虑因素
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①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但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②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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