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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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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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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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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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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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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紫宸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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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瑞
    徐瑞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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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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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昌通
    郭昌通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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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凯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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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美玲
    吕美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多年从事外企法务工作,执业以来,主要专注于各...[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杰
    崔明杰 主办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执业6年。 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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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1-10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目前全国有很多地方都在拆迁,涉及到补偿问题更是比比皆是,如何得到合理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拿什么增加和拆迁方谈判的筹码?这是较多人面临拆迁非常困惑的问题,再加上大部分人都没有这方面常识,维权比较困难,下面我们来看下具体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含基本农田、一般耕地,荒地、林地、滩涂、建设用地等),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并公布的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不低于重置价的标准进行。

假如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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