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代理律师: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赵国兵律师
基本案情:
浙江一个工业园区征收,委托人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承租户)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征收补偿款给房东,与委托人无关。本次遇到政府征收,虽然约定了补偿款与委托人无关,但委托人想要得到一部分补偿款。希望我们介入通过谈判的方式增加补偿额度,拖延拆迁时间。
办案经过:
本案是经过一次宁波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对方首先到仲裁委起诉要求我方当事人限期搬离,并不给予任何补偿。我方提出仲裁委的管辖权异议,通过大量沟通,最终,对方在仲裁委撤诉,按照我方要求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对方同意给付我委托人补偿金63万元。当事人预期在50多万,当事人非常满意。
当事人为表示感谢,特此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