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企业拆迁维权实战篇08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5-20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很多被拆迁人认为一旦双方对补偿额度达成一致意见,拆迁维权就算大功告成了,这是不对的,怎样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怎样签订补偿协议也很重要,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一定要有律师全程参与,才有有效地保护拆迁谈判的成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规避风险。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一)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四)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保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合同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
(五)审查合同的其他不利因素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有的客户在拆迁补偿合同签订后出现纠纷才来找到律师,这时候因为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不利条件或者不利的法律后果已经形成,律师可以在法律方面操作的空间就变得很小。
(六)拆迁协议外的口头协议勿相信
本律师团队最近接到青海段先生(化名)的来电咨询。在电话以及邮件中,段先生详细向笔者讲述了其受骗经历。
段先生经营着青海地区有名的餐厅,总经营面积达800多平方米,段先生对其餐厅的装修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民族特色的装修风格也为餐厅加分不少。借着当地民族特色旅游业兴旺的东风,生意做的有声有色。段先生的餐厅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道风景线,很多前来青海旅游的游客都要到段先生的餐厅大饱口福一顿。段先生也接受了不少新闻媒体的采访,一时风头无二,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名人。
当地进行规划,段先生的餐厅被划到了规划区域范围内,段先生的餐厅不得不搬迁。但是搬迁之前,能拿到多少补偿呢?段先生经营餐厅的用地是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方式得来的,为此段先生缴纳了不菲的出让金,换来了40年的使用权。这土地刚拿到手不过四五年,餐厅也刚刚经营见起色,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段先生忧心忡忡。
且不说不得不中断经营,造成巨大的营业损失;没有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段先生又能到哪里经营呢?这餐厅刚刚见起色,几年的巨大投入还没有收回本钱就得搬走,这餐厅的建设、装潢都是段先生亲力亲为,一砖一瓦的盖起来的,心血投入可想而知。
当时县政府并没有派来评估人员,只是给了段先生一份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拆迁补偿110万。这让段先生很难过。这餐厅光装修就不止这个数,还有建设成本、营业损失、设备搬迁、设备补偿、土地使用补偿都没有。段先生心想无论如何都不能签字的,但是心里有非常害怕,自古民不和官斗的。
接下来的日子不断的有人来和段先生谈判,提出各种威胁和引诱。最后,县里某位大人物和段先生保证,只要段先生肯签协议,就会在别的地方给他补偿。段先生担心只有口头上的保证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但是这位大人物拍着胸脯疾言厉色的说:我们县长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段先生不得不签字、拆迁。
在拆迁结束后,县长如约给了段先生“补偿”---一个距离非常遥远的工程。段先生算了算这个工程不仅不能有利润,自己倒要赔进去30多万!这样粗粗一算,整个事情下来,段先生损失了将近300万,如果再加上营业损失,也就已经远远不是这个数字了。
在拆迁中,这种房屋已经被拆迁且签订了拆迁协议的案件,维权的难度是非常大的。我们对这个案子的办案思路是:
1.从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角度进行民事诉讼。补偿协议中没有列明停产停业补偿及设备搬迁等部分补偿。
2.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诉讼审查。
3.从您的土地现有建设项目(拆迁后的建设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诉讼审查。
在此,我们提醒各位面临拆迁的朋友们,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对于协议以外的口头承诺更要慎重。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