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胜诉判决 > 关停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玺
    赵玉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
    张帆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美玲
    吕美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多年从事外企法务工作,执业以来,主要专注于各...[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争
    张月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
    张凯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5年,法学理论扎实,实务经验丰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
    陈曦 主办律师

    陈曦 律师 法学双学位,2015年起参加法律工作,曾就职于科创...[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荣雪凌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国紫宸
    国紫宸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0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耿霞
    耿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现任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主要研究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蛟
    吕胜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苍旻
    刘苍旻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曾任职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胜诉!企业因环保问题被要求停产,管委会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补偿,法院确认行为违法!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03-2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代理律师:石磊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通过多年的执业积累,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相结合,以其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擅长领域:致力于企业拆迁案件,企业及商铺拆迁,环保关停,环保处罚、房屋拆迁、“违章建筑”拆迁、商品房烂尾、商铺房规划变更、售后返租及分割拆零等方向的法律实践研究。

事实概要:

原告公司成立于2014年,主营热力、热水的生产、收费的热力供应服务等,系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原告依法为建设项目在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办理了备案,取得了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且为了生产经营,原告依法取得昌吉市行政机关颁发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证。然而,从建设项目投产以来,特许区域内的供热需求不足,造成原告年年亏损。但在此情况下,原告仍然保质保量为特许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热量。可没想到的是,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部门认为原告原来的环保设施不再符合新的环保要求,遂要求原告停产,并将原告的供热区域交由第三人公司经营。为了弥补自身损失,原告于2021年X月X日通过中国邮政向被告邮寄了《行政补偿申请书》,被告于2021年X月X日签收了该邮件,但却于2022年X月X日才向原告予以答复。为此,原告委托了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在石磊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了行政诉讼,后经法院确认被告对原告的行政补偿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违法。

律师分析:

2014年X月,委托人依法成立,主营热力、热水的生产、收费的热力供应服务,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2016年X月原告依法确认为土地使用权人。而后委托人为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依次依法合规的办理了各项手续。2017年X月,管委会出具相关文件,同意将委托人的供热区域交由第三人公司经营。为了弥补自身损失,委托人于2021年X月通过中国邮政向管委会邮寄了《行政补偿申请书》,管委会于2021年X月签收该邮件,但却于2022年X月X日才对此给出答复。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委托人在律师的代理下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认为,管委会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补偿申请予以答复,故判决管委会的行为确认违法。

原告诉求:

请求确认被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原告补偿申请作出决定的行为违法。

案件还原:

原告公司于2014年X月X日成立,主营热力、热水的生产、收费的热力供应服务等,系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原告依法为建设项目在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办理了备案,取得了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告投入大量成本铺设供热官网,累计投资*余万元。为了生产经营,原告依法取得昌吉市行政机关颁发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证,特许区域为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道以南,J路以西M路以东。原告企业及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从建设项目投产以来,特许区域内的供热需求不足,造成原告年年亏损。但在此情况下,原告仍然保质保量为特许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热量,原告一直供热至2017年X月X日。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部门认为原告原来的环保设施不再符合新的环保要求,遂要求原告停产。2017年X月X日,被告作出《关于将城镇集中供热区域交由新疆S能源公司经营的批复》,同意将原告的供热区域交由新疆S能源公司经营。至此,原告对供热区域的投资全部遭受损失。为了弥补自身损失,原告于2021年X月X日通过中国邮政向被告邮寄了《行政补偿申请书》,被告于2021年X月X日签收了该邮件,但被告于2022年X月X日才向原告予以答复,故请求确认被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原告补偿申请作出决定的行为违法。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案被告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行政补偿申请予以答复,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被告当庭向原告予以了书面答复。原告要求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申请的行政补偿申请予以答复的行为违法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管理委员会对原告公司的行政补偿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违法。
本案受理费*元,由被告管理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