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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遭遇征收拆迁 商用租房承租人如何争取合理补偿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7-18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事件回顾】
  早在2015年,湖北人李某租赁了一栋楼房7层,租赁期共9年。后期,出租方终止了合同,刚装修完毕的李某面临血本无归,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李某所租赁的楼房,位于广海大道西31号,与三水汽车站相对,位置颇佳。据李某介绍,他租赁下了三水土地储备中心名下这栋大楼的2至7层,租赁期为5年,准备装修一番后,用于酒店经营,双方随后签订了补充协议,将租赁期延长了4年。
 
  据李某所讲,他随后投入350万元资金,将大楼内外进行装修,并申请各种证照,修葺一新的大楼,起名为百星酒店后,刚刚正式投入使用。2015年3月20日,酒店外墙突然贴了一张通知,由于区政府决定对百星酒店及附近地块进行出让开发,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合同规定,拟终止租赁合同,限李某等人在一个月内将大楼清理完毕后搬离。
 
  对此,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回应称,涉事地块确实一直处在规划建设流言中,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涉事楼房曾一度空置。当李某准备租下涉事物业时,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了此情况,并给与优惠,每平方米月租金仅为3元,同时,在合同内注明,若因政府开发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李某便可收回,一切损失由李某自行承担。据此李某由于不满损失由自己一方承担,遂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010-61057018)评析:结合上述案例,本文具体分析一下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在此期间遭遇的征收强制拆除,能否获得补偿,补偿内容都包括什么,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希望引起商用房屋承租企业主的足够重视。
 
  首先,通常来讲房屋征收补偿款是赔偿给房东的,否则政府要参与到承租方和房东分配赔偿金的过程当中,征收拆迁通知一般都是提前3-6个月公示告知当事人。在此期间,假如房东明知要拆迁还要出租所涉房屋,本身就是有背道德的行为。承租方就以起诉,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就属于此种情况。至于其他损失也可以主张城市拆迁房屋补偿:按照市场价补偿,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确定补偿。
 
  其次,企业拆迁补偿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比如只租赁了土地,在拆迁的时候可以获得厂房重置价、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搬迁费、机器设备等相应的补偿。如果租赁的是厂房,土地和厂房的补偿都不属于承租户,只要其他的补偿不放弃都应该属于承租户,停产停业损失属于实际经营者。
 
  最后,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这一规定明确了对于在集体土地拆迁尚无法律参照时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保证征收拆迁补偿能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原有合理的生活或经营水平的调整机制。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也就是说,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时,是应该可以进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选择的,而这种选择应当是有被征收酒店依据其现实需要进行的。只要酒店经过合法审批所建并经营的,那么在拆迁补偿中有对经营性房产的专项补偿,但数量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拆迁单位对实际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租用房屋进行商业经营,酒店遭遇征收拆迁时是可以获得相应合理补偿的。在此,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010-61057018)还要向广大遭遇酒店征收拆迁的企业主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一旦面临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的利益分配包含内容以及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我们建议,拟订合同时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助参与。2、要避免出租方与拆迁方单独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避在产生租赁合同法律纠纷时可能导致的被动状态。3、积极主动与出租方达成的良好沟通与联合,一致对外。共同应对拆迁方以形成谈判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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