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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篇】企业拆迁停产停损失的三种计算方式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11-0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房屋征收而造成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者终止而产生的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实践中应该如何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各地方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一般计算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协商
 
  方式二,协商不成的,按照纳税情况进行推算
 
  方式三,实践当中按照企业经营面积一次性额度确定
 
  基本的两停损失都是按照这三点方式来确定,这三种方式都需要有一定依据。
 
  一、以前实践当中运用简单的评估方式,计算周期的损失来确定额度。例如有半年来做回迁,计算这半年回迁的时间可能会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半年中的纳税额度,根据市场公布出来的利润率来推算这半年中利润大约是多少。
 
  二、如进行协商,涉及的依据和根据方式就是多种多样的;
 
  1、现有造成的损失。例如早已签订的供货合同,正在履行的协议等不能进行履行义务所造成的一定损失。违约性的损失是要承担的负债,并且合同中还有一定的利润,违约的损失加上利润的损失就是保持现状态的停产停业损失。
 
  2、预期的损失。在这个过程当中企业是不断发展、不断进行经营的,应按照以前经营期间的频率来确定,例如半年内企业大约可能损失的合同利润是多少。
 
  前期要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和利润的损失,后期主要计算的是没有形成合同的预期的利润,不承担违约等责任,这就是协商的基本标准。
 
  三、经营面积的确定在实践当中也会有多种状况:
 
  1、是否以建筑面积来确定企业的面积标准。例如在实践当中建筑面积是一万平米,经营面积也应为一万平米,但实际经营的场地是两万平米,除了厂区内建筑面积一万平米之外还有厂区中院落的一万平米场地,例如长沙浏阳的烟花爆竹类的行业,很多企业一千亩的地,建一万平方米的厂房,厂房要求安全生产的距离非常远,所以厂房与厂房之间的距离非常远,出于安全考虑建筑面积小,占地面积大的一种特殊生产经营企业的现状,确定的标准是什么?
 
  2、实际厂房的面积不能等同于建筑面积,不能算在建筑面积之内的,例如宿舍、食堂等建筑。这些问题都会引起一些争议。实践当中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确定,不同状况需要不同对待,例如:劳动性密集行业或持有专业专利的行业等,所确定出的停产停业的损失是有明显区别的。建筑和占地面积都是企业所用,这个问题的确定在实践当中都是存在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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