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惠
    苏惠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具有丰富的征收、强拆、企业关停、商品房案件的...[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杰
    崔明杰 主办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执业6年。 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靳泽宇
    靳泽宇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多年,经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
    陈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卓然
    黄卓然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林
    朱久林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建朋
    翟建朋 主办律师

    翟建朋律师,中共党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学士,任北京...[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晓玲
    孙晓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兵
    赵国兵 主办律师

    个人介绍: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瑞
    徐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在行政、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涛
    吴洪涛 主办律师

    吴洪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314321,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中华网】关于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小贴士—专访拆迁律师吴少博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6-12-01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关于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小贴士—专访拆迁律师吴少博
     时候如何处理才能维护好拆迁户的利益。
    下面是我和吴主任的访谈实录,吴主任专业的剖析确实给我们的采访工作带来很大的指导与帮助,也希望吴主任的分析能够给读者些许启迪。
    记者:吴主任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接受我们的采访。
    吴主任:客气了,多与专业的拆迁记者同志交流也能拓宽我们的思路,让我们更了解现实状况。
    记者:专业谈不上,不过也确实做了三年多拆迁报道了。是这样,吴主任。最近我在跟踪采访某地的拆迁项目,出现了很多以往我们不曾遇到的状况。很多拆迁户在签订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后,与拆迁方发生了纠纷,还出现了肢体冲突的情况。按以往我们的经验来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经签订,白纸黑字,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固化了。拆迁户要求解除拆迁安置协议的请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呢?
    吴主任:是这样,这里必须澄清一个误区。即使在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后,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双方都是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的。这样的案件我们也代理了不少。当然,要具备特定的情形。
    记者:您说的特定情形是指哪些呢?
    吴主任:其实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本质上是一个合同,因而,一方不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违约之诉的,现实中也是这样操作的。既然是合同,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也能对其进行适用。合同法规定了五种情况,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具备了其中之一,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甚至无需当事人去主张。这五种情形是指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记者:请问吴主任,这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这么操作的吗?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无障碍地运用到征地拆迁领域吗?
    吴主任:我给你举个例子吧,可能这样你能更好理解一点。我们律所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安徽的,姓周。当时他们村要进行征地拆迁,拆迁方委托村委会去说服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由于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价过低,很多村民拒绝签订协议。在拆迁工作无法开展的情况下,村委会决定杀鸡儆猴。他们以收回我委托人的承包地相威胁,逼迫我委托人签订了协议。当时我们维权的主要思路就是,拆迁方以收回承包地相威胁强迫订立拆迁安置协议,属于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该合同是无效的。幸好当时委托人保留了相关村委会实施胁迫的证据,法院对此事实予以认定,并最终采纳了我们的理由。所以说,合同法的规定确实可以运用到征地拆迁领域,我们要做的就是,证明合同法上规定的种种情况在现实中存在。
    记者:按照您的意思,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还可能发生变故?
    吴主任:的确是这样的。
    记者:这个在之前的采访工作中确实没有注意到。那请问吴主任,即使双方达成合意后,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过程中,是不是还有些需要注意的要点呢?因为经常会有拆迁户向我咨询,但我也不是专业的拆迁律师,有时候不敢信口开河,怕误导了他们。
    吴主任:说到这个,我确实有不少可以说的。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也可谓“阅鸟无数”了。有些拆迁方可谓机关算尽、费尽心思,想出了各种招式来蒙蔽我们的拆迁户。在这里,我有必要给拆迁户们提几个小建议,以防自己在历经千难万难的谈判之后,自己的权益仍然受到侵犯。这些都是我们代理案件过程中真实发生的案例。
    首先,千万不要签署空白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我曾经代理过上海的一个案子。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方声称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与委托人就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进行协商,要求委托人在其提供的《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空白合同)上签字,并承诺一定会按照法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委托人给予妥善安置补偿。
    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委托人在空白的《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同月,委托人拿到填写完毕的补偿安置协议,发现协议中补偿标准不合理,于是委托我们进行维权。虽然本案我们最终胜诉了,但是确实耗费了不少精力、可谓一波三折。本案中,委托人可以说缺乏戒备心,空白合同别说在征地拆迁这一涉及重大权益的领域,就是在普通民商事活动中,也应当谨慎签订。若不是特别信任的相对方,是要尽量避免签订空白合同的。
    其次,即使不是空白合同,也要提防拆迁方做手脚。这样的案例我们代理过不止一个。13年曾经代理过一个黑龙江的案子。委托人张先生在市内城中村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被拆迁人以旧城改造为由纳入征收范围。拆迁人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张先生很快就与拆迁人协商一致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人以需要将张先生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拿走了张先生的协议。
    半个月后,待协议交回张先生手上时,他错愕的发现,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这也警示我们,当拆迁人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记者:真是隔行如隔山!我虽然算是一个专门的拆迁记者,但是这么多门道我还是第一次知道。确实受教了。
    吴主任:其实也是经验积累。律所刚成立的时候,几乎每个月都会接到新类型的案子,当时工作量很大,要研究新案子如何处理。但是现在,几乎已经遇不到新情况了,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所以上手很快。
    记者:非常感谢吴主任耐心细致的回答,谢谢!
    吴主任:不客气,有什么事可以随时咨询我。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