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胜诉判决 > 其他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凯东
    宋凯东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前公务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转型律师以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
    陈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雪
    韩雪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法律思维严谨、逻辑缜密。擅长处理行政纠纷、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涛
    吴洪涛 主办律师

    吴洪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314321,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玺
    赵玉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荣雪凌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林
    朱久林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婧
    韩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弛
    张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主办律师。2015年获得法语翻译硕士学位,中国政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企业因被违法查封损失惨重,诉至二审终维权!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8-28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本案代理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石磊

个人简介:

石磊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现任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在科研、案件实务、教学方面均有力作。
擅长领域:土地征收诉讼、企业关停诉讼、违法建设理论与实务、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交叉解决等。

案情简介:

某食品公司位于陕西省某市,多年来以蜜枣、阿胶枣等制作加工为经营范围。可在2017年10月11日,当地环保局以该公司擅自停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为理由,查封了场内的设备,直至2018年5月15日封条仍然张贴在设备设施上。
而这长期的不合理查封,也导致食品公司面临着巨大的亏损。为了生产经营采购的食品原料,因为设备设施被查封全部损耗殆尽。面对着这样的损失,自2020年开始食品公司向当地法院进行行政起诉,申请判处环保局的查封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在第一次诉讼流程中,虽然查封行为被判定为违法,但是相应的赔偿始终没有落实到位,面对因此导致的亏损,仅仅判处补偿三万元。
这样的判决食品公司始终无法接受,遂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代理提起上诉,以期待获得相应的赔偿。

办案历程:

石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认为一审法院对查封时间存有错误的判定。一审中环保局作出的答辩称查封时间仅有27天,但实际查封却有将近一年的时间,而在此期间因查封导致的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以及食品公司为了生产经营购置的半成品、包装材料过期损毁的损失,理应由环保局进行赔偿。除此之外,还有机器长期闲置造成的折损以及利息,皆应由其赔付,而一审法院对这些事实认定并不清晰,对食品公司方的诉请及提交的证据未进行查明就做出了裁判,这明显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方向后,石磊律师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申请,在二审过程中,虽然被告环保局依然坚称一审法院判决无误,但27天后却仍未主动对查封设备解封,在封条张贴后将近一年的时间内无人问津,且在庭审中环保局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查封时间有误。最终,二审法官采纳我方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一、撤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二、本案发回由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虽然确定了被上诉人作出的查封行为违法,但是却未正确计算出上诉人因查封行为收到的财产损失应当赔付的数额,在计算数额时,首先应当圈定违法查封的实际时间和应当赔偿的项目。对查封行为在法律上造成的因果关系,具体损失了多少,应当如何赔偿,一审法院都没有查明。

胜诉关键:

本案中,一审法院虽然对违法查封这一事实作出了确定,但是就赔偿问题未进行详细的查明,导致食品公司方的合法诉求遭受侵害,无法获得因查封造成的经济补偿,石磊律师凭借多年的相关案件办理经验,敏锐的察觉到了判决存在的问题,针对关键性的证据进行收集并及时上诉,最终在本案二审中,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诉求。

胜诉判决书: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