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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黄湾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东部(黄湾)生态功能区总体部署,启动实施低小散企业腾退工作。政协黄湾镇联络委对镇(区)企业腾退工作和腾退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深入思考,并就企业腾退的后续管理、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如下:
一、海宁东部(黄湾)生态功能区建设情况
(一)稳步实施低小散企业腾退
根据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黄湾镇列为禁止开发区域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全面停止项目技改和产能扩张,严禁新企业、新项目准入建设,三年内实施腾退。黄湾镇坚持“规范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原则,鼓励引导现有低小散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升级,达到一定准入条件经审核后进驻两创中心内集聚发展,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自行关停或向生态功能区范围外搬迁发展。
腾退工作计划两年时间分三批实施。2014年9月启动第一批62家企业腾退工作;2015年完成第二批141家企业腾退(扣板企业全面腾退);2015年10月启动第三批121家企业现场评估, 2016年上半年完成腾退。
截至目前,首批62家企业全部完成关停、搬迁、拆房平地等工作,第二批141家腾退企业,无照整治取缔20家,完成签约119家,动议签约2家;第三批121家11月底完成全部评估,年内完成腾退签约。
(二)加快推进两创园区建设
为全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把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机遇,进一步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扶持培育小微企业创业发展。黄湾镇充分发挥镇区合一体制机制优势,紧紧抓住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低小散企业腾退有利时机,集约利用原星莹家具区块低效闲置土地厂房,开展镇级创业创新中心建设。
1.规范制度,制定园区准入办法。黄湾镇根据《海宁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黄湾镇腾退企业入驻两创中心产业园准入标准及操作办法》。允许现有腾退区域范围内除印染、化工、造粒行业以外的工业企业有条件准入,企业搬迁投产当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要求达到2000万元以上;目前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方式做大做强,允许企业通过三年培育发展,达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2.创新思路,加快园区项目建设。黄湾镇两创中心产业园占地354亩,规划建筑11.9万平方,总投资1.5亿元。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通过收回星莹闲置土地,改建房屋11幢,新建厂房及服务用房8幢。中小企业创业园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腾退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培育。园区全面建成后,预计可入驻规模企业3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税收4500万元。
同时,黄湾镇积极探索抱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子,7个行政村共同出资,联合成立黄湾村级创业创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镇两创中心产业园134亩土地, 2.6万平方标准厂房和规划新建的2.3万平方标准厂房及服务用房。该项目投入使用后,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增收600万元左右。
3.政策引领,鼓励企业重组转型。为鼓励现有低小散企业通过抱团重组、转型升级,黄湾镇制定出台园区项目准入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一方面,从入驻对象、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环保、消防、安全、能耗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另一方面,创新平方产出理念,强化企业亩产绩效评价;拟定租金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已有47家腾退企业抱团重组为25个新主体企业入驻两创中心,实现转型发展。另有28家腾退企业重组为19家主体企业正在落实安置。
二、存在问题
(一)区域环境亟待修复。随着企业腾退工作的顺利推进,区域内印染、涉汞、扣板等行业企业已经退出,但遗留下的的污水处理等设施,对区域内土地及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并非朝夕之间就能随之消除,区域内河道、土壤等都需要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及时进行修复整治。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生态功能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规划优化调整、土地综合利用、集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培育、农村劳动力就业等一系列问题。这些方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考,管理制度的缺失随着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推进已日益显现。
(三)财政资金压力较大。企业腾退后,工业企业上缴税收减少,政府财政大幅度减收。另外,生态功能区建设中,企业腾退、绿色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迫切需要建立一定的补偿机制来解决。
三、意见建议
海宁东部(黄湾)生态功能区建设是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海宁实际提出的探索性、创新性工作。围绕打造海宁东部公园,加快形成以东部(黄湾)为核心、百里长廊为连接、各镇(街道)生态功能分区为节点的生态功能区总布局,为建设“两美”海宁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针对企业腾退后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要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后续管理,规范产业培育,促进实现区域经济生态发展。建议如下:
(一)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功能修复
1.加强区域环境治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加快河道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推进美丽乡村和“四边三化”建设,深化“四位一体”环境保洁,改善村庄环境,提升生态品味。要特别重视腾退区域的环境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将生态保护放在首位,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机制,将生态功能区分为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优先发展有利于生态资源恢复、保护和培育的产业项目类型,严格限制占用资源多、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全面禁止破坏生态环境、大量占用生态资源的项目落地。把好环境准入关,拒绝新增环境污染源。
3.加快生态环境修复。建立生态系统分区管理机制,按照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目标,实施差异化保护与修复。着力推进腾退区域复垦复绿。针对腾退区域废弃矿区较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矿区复绿和生态湿地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对腾退区域河道水质、土壤污染、环境空气和污染源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效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持续开展区域生态功能调查与评估,将评估结果定期向全社会公布。
(二)重点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优化提升
1.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依据农业“两区”规划,切实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力度,加快发展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壮大林业经济。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立足区域优势,推进循环生态农业发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培育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主体,建设规模化、设施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打造绿色富民产业。
2.打造乡村特色旅游。实施旅游带动战略,以保持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原生性为前提,逐步将生态旅游业发展成为该区域的支柱产业,合理发展“水果采摘”、“文化创意”、“居家养生”、“旅游度假”等为特色的生态性种植业、创意农业和休闲旅游产业。突出“山水黄湾、四季果乡”,以现有尖山、钱江等村为基础,打造一村一品,建设“七彩黄湾”,积极推进星级美丽乡村建设。抓住尖山风情山村建设的契机,开展特色生态农业项目的引进,与现有产业基础相结合。根据百里长廊总体规划积极发展农家乐,加快与文化休闲旅游产业融合。进行考察,因地制宜对已腾退区域开展二次旅游开发与建设,重点区块可保留原有建筑,改造成民宿、生态景观等形式,打造旅游的风景线。
3.重视绿色GDP增长。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经济意义,构建描绘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理想与远景。“绿色GDP”就是从传统意义上的GDP中扣除不属于真正财富积累的虚假部分,即生产活动给环境资源造成损失的那部分成本。这种新的核算体系,可以使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经济性得到显现,能够更确切地说明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的对应关系,从而有助于提高环保意识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三)重点加强保障体系完善和机制建设
1.构建生态发展理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保护是更好利用”的发展观,环境是资源、资本和资产的价值观,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大力弘扬,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成为社会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东部(黄湾)生态功能区良好氛围。
2.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公安、环保、农经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盗伐、盗采、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区域环境改善提升。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规划、土地利用、村级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培育,农村就业致富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政策机制,加快推动生态功能区建设。
3.完善经济补偿机制。加大生态建设直接补偿力度,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生态功能区建设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设立生态功能区建设补偿财政专户。专项用于生态环境功能或生态环境价值的补偿,包括对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经济补偿和为生态功能区建设而造成的财政减收补偿。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建规范化管理队伍,加强管理和监督,一方面保证企业腾退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环境修复与保护,区域环境日益改善。另一方面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稳步创建,对创建成果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村民素质,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自觉保护和参与管理的意识。倡导星级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生活环境,真正实现海宁东部生态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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