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关停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弛
    张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主办律师。2015年获得法语翻译硕士学位,中国政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玺
    赵玉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雪
    韩雪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法律思维严谨、逻辑缜密。擅长处理行政纠纷、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
    陈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林
    朱久林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婧
    韩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凯东
    宋凯东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前公务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转型律师以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荣雪凌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涛
    吴洪涛 主办律师

    吴洪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314321,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排污许可证到期不给换发造成企业关停事实可否维权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8-15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一、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
  何谓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范和限制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下面就吴少博所代理某个案件讲解,企业所属地区位于湖南某县一家化工企业,由于企业排污证到期,并向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换发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局答复说目前因环保整治,不再颁发换证,且在此期间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企业多次向环境保护局说明情况,省环保厅不予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唯一理由是没有《排污许可证》,最后造成企业关停。
本案中我们认为,排污者认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检查中做出的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排污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不下来企业将会关门,因此,要求确认未予换发排污许可的属于行政不作为,且构成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相关法条规定,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二.本案中,有几点注意事项,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企业自身经营行为要满足合法性,并知晓许可证存在企业中必要性,这里分两种情况简单讲解
(一)企业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会避免以下几种风险呢?
(1)排污许可证是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存在重要依据体现,因此,环保部基于企业守法承诺,依法办理许可证,强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监督管理。
(2)企业不会被行政处罚或被关停。
(3)避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是企业未取得合法许可手续,那么企业又会面临哪些环保问题会被追责呢?
1. 刑事责任。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严重污染环境(一)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污染物的  二)非法排污、排放危险废弃物,以上存在其一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依据《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且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情况进行行政拘留。
3. 行政处罚或被关停。
综上所述,在此需要提醒广大企业主们,一定要对自己企业负责,为未来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