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对于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是忙碌的,为了能更大程度的帮助我们的企业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我所的律师常年奔赴在全国各地,进行搜集证据,多方接洽,复议和诉讼。全所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回顾近一年的工作,对我所承办的案件进行分类,大致分为十个案件类型,并在诸多成功案例中撷取其中的10个代表性案例分享给大家,为即将面临征收拆迁或已经遭遇拆迁的企业朋友提供一些指导,用案件事实告诉大家企业拆迁维权并不可怕。
1.江苏连云港某建材企业征收案
推荐理由:合法企业,面临征收,征收方威逼利诱,被迫签订空白协议
案情简介:当事人企业为当地科技创新型生产企业,占地面积1.7万平,曾多次获得科技奖项和被评为先进单位。2017年6月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征收,当事人找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价值为5000余万,当地征收办聘用拆迁公司以1000余万的补偿价格征收当事人企业,当事人不同意,第三方拆迁公司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胁迫当事人及家人,当事人由于被长时间的骚扰恐吓,最后妥协签下空白协议。数日之后,面对即将关停的企业和家人的殷切期盼,当事人怀着维权的决心,北上聘请律师介入。
2.山东潍坊某房屋征收案
推荐理由:以拆违名义变相征收,当事人欲哭无泪
案情简介:当事人涉案房屋面积约12000平米,由于当地火车站南广场进行开发建筑,要求征收当事人房屋,征收方与当事人沟通征收事宜,在未谈及补偿问题时,当事人不同意搬迁,随后,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书》,内容大致为当事人的房屋为违章建筑,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则强制拆除。在当事人聘请律师进行维权后,相关部门又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凌晨,当事人1万多平米的建筑却被强制拆除。
3.济南某加油站征收案件:
推荐理由:房屋和地上物建筑价值低,特许经营权补偿是关键
案情简介:当事人涉案建筑用于经营加油站,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加油站已经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因位于与加油站相毗邻道路的扩建项目规划之中,被政府认定为违建,先是处以罚款,又在2014年和2016年两次发文决定限期予以拆除。经过诉讼与谈判,政府同意在道路扩建项目正式实施之前不予拆除。但进入今年以来,政府却突然毁约,想要再次实施之前作出的拆除决定。当事人无奈,聘请律师介入。
4.上海某贸易城集体维权案件
推荐理由:招商引资,被拆迁人势单力薄,遭遇强制拆除,维权艰难
案情简介:90年代,在镇政府倡导下,某村村委会成立**实业公司,建造大型贸易市场,有县计委立项、各部门批准,建**贸易城,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历经四年成立公司,面向全国招商。在贸易城建设过程中,该实业公司自主开发部分土地,剩余土地转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所有建筑取得了一系列审批文件,但是关键的规划许可以及房地产权证没有取得,而因招商引资推进,全国各地投资者均在此购置商铺进行经营。2017年,当地政府进行环境整治项目,对商铺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直接进行强制拆除,当地政府成立谈判小组,与客户沟通补偿问题,补偿价格为1300元每平,远远低于市场价值,商铺业主纷纷维权。
5.江山某物流公司强制拆除维权案
推荐理由:招商引资建厂,以“违建”名义强制拆除,当事人上访惹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当事人为某物流公司经理,2009年该物流公司被某村招商引资进来,租赁该村土地,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房屋权属属于村民小组,租期19年,在此期间,当事人与人合资成立另外一家物流公司,并加建建筑用于租赁和自用。2016年7月1日,当地规划局下达《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决定书》,次日街道、村委、城规和规划局及对当人事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当事人前去制止,被对方打伤,一周后,律师介入,对强制拆除和打人事宜进行调查取证和诉讼。2017年3月,当事人上访,被上访地警方拘留。2017年11月,开庭审理,释放当事人。
6.营口某房地产开发商征收案
推荐理由:开发商作为被征收人,涉及金额巨大
案情简介:2001年,辽宁某市决定拆除旧农贸市场,建设新的综合农贸市场,之后在2003年年底,当地某开发商接手该建设项目并按规划建设综合农贸市场和商住楼,至2006年初,一期工程宣告竣工验收,面积约15000平方米。2008年4月,该项目被纳入房屋征收范围,此时一期项目已经部分投入使用,配套水电、暖气、绿化、道路已经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动工。一时间开发商陷入窘境,开发商已经投入大量成本,即将完成建设以回笼资金时却又面临拆迁停工。而政府在补偿中却未提供完整评估报告及各类法律文书,仅以清单形式出具所谓“结果”作为补偿依据,不仅难以令人信服,补偿项目也有漏算,根本无法弥补开发商的前期投入。
7.上海重固数家企业征收案
推荐理由:企业房屋有的是有证的,有的是无证,一刀切处理。
案情简介:上海重固镇数家企业在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取得了涉案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因经营需要自行扩建了部分房屋。后该等企业建筑被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中,政府不谈补偿,却在今年4月对企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将建筑认定为违建,然而决定书中未依法确定违建面积,仅笼统的将包括具有完善证照的房屋在内的全部企业建筑认定为违建。随后政府在年中对企业采取了停电、停水措施,同样没有区分有证房屋和无证房屋,甚至存在因承租企业部分建筑的商户环评不达标就要对该企业本身采取相应措施的离奇情况。
8.云南某国有企业征收案
推荐理由:国有企业与征收方之间的关系,补偿只能通过谈判来解决
案情简介:今年9月,云南某地因修建道路需要占用某国有企业厂区,政府为保护国有资产愿意提供征收补偿,但该企业因研发专利需要,厂区内存在各类特种设备,厂房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大多为专门适配此类设备,建设标准较国家标准更为严格,成本远远高于一般市场价。政府因没有征收此类企业的经验,按照一般标准提供的补偿不能满足企业搬迁的资金缺口,而企业内部也缺乏相关经验,对于哪些项目能获得补偿,补偿的数额如何计算缺乏了解,一时间双方陷入明知补偿金额不足却不知如何下手予以计算的僵局。
9.扬州某服装企业征收案
推荐理由:通过非诉手段争取补偿
案情简介:江苏某企业于2010年出让取得约11000平方米土地,随后于2012年建成房产用于企业经营,并进行了相应产权登记。2016年,因当地修建高铁需要,镇政府决定征收企业使用的土地,但补偿问题经双方多次谈判依旧迟迟无法落实。到今年年中,不断有不明人士到企业墙外施工,将企业围墙、大门挖倒,声称是为了维修下水管道,进入10月后,更是有当地城管、镇政府带队,带领高铁项目建设人员,搬开大门,截断监控,进入企业园区,进行相关测绘施工,一时间气氛十分紧张,企业时刻面临强制拆除,律师介入,多方接洽商谈,没有经过诉讼“轻松”结案。
10.四川养殖场禁养案件
推荐理由:以环保禁养名义强制关停养殖场,养殖赔偿无觅处
案情简介:当事人在2012年成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养殖、销售、屠宰肉牛为主业,2017年,当地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事人企业为“秸秆、稻草和野草养牛、牛吃草、牛粪回田”的可持续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力求在盈利的同时对环境造成“零污染”。当事人所在区域为非禁养区进行禁养限养,不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2017年,全国实行养殖场的禁养关停,但应区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