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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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个人简历: 多年从事外企法务工作,执业以来,主要专注于各...[详情]
个人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详情]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在行政、民事、...[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个人简介: 执业以来共计承办各类案件100 余件,提倡采取多元...[详情]
个人简介: 前公务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转型律师以来,...[详情]
个人简历: 具有丰富的征收、强拆、企业关停、商品房案件的...[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翟建朋律师,中共党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学士,任北京...[详情]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详情]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个人简介: 高卫洋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武汉大学,横跨律所、上市公司、互联网公...[详情]
个人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 2022.8-至今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详情]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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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要点:原告养殖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但原告养殖场是当地农业委员会招商引资企业,当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用地手续、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等手续,具有可保护的信赖利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
强制拆除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到三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权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诉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情、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和记录,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做成强制执行决定。本案中,当地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履行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决定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作出,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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