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什么?
梦想又是什么?
我们能够一直拥有它们么?
其实,在这看似平凡的每一天中,在我们的身边其实有很多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和梦想。
这一切,
只因为【违法强制拆除】。
当今的中国,正处于快速的变化阶段。
为了顺应国家需要、城市的规划、及经济发展的需要,拆迁似乎成为了我们不可回避的事实。
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让一些人利令智昏,为了尽可能的使利益最大化,拆迁过程中,『违法强制拆除』事件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公众的视野。
搜索『违法强制拆除』四个字,相关新闻多到触目惊心。
由于『违法强制拆除』带来的人身伤害,甚至是悲剧也时常发生…
每一条新闻的背后都有一个失去家园的人,每一个文字的背后都充满了被强制拆除人的痛苦和泪水。
被武力威胁、被暴力侵害、或者对方干脆趁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将自己的家园夷为平地…面对气势汹汹的拆迁方,被拆迁人脆弱得毫无招架之力,以暴制暴甚至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用尽毕生积蓄购买房产,
只为了和家人共享天伦。
倾尽财力购置房产,
只为了实现自己的事业梦想。
面对『违法强制拆除』,
我们的梦想难道微不足道?
我们真的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当然不!
随着近些年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针对于违法拆迁的治理力度越来越强。『违法强制拆除』的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同时,在司法逐渐公平透明的环境下,作为弱势的老百姓,有了更多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违法强制拆除,
我们能做什么?
当对方以“违章建筑”为由实施强制拆除时,您应这么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的执法通知,您应这么做!
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我们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面对强制拆除的执法通知,我们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去质疑违章建筑认定、违章建筑拆除执法所存在的违法之处。
复议和诉讼的程序走完,短则半年,长则一到两年,在此复议和诉讼期间,根据上述《行政强制法》四十四条的规定,执法机关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除违章往往是心理战,当你一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质疑拆除违章的合法性的时候,拆除违章往往不了了之,因为拆迁方心里很清楚,因为拆迁而去拆违章这一目的本来就是非法的。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在拆迁的过程中,对于大量的违法拆迁行为,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拆迁方的偷拆,你应这么做!
本团队律师代理了某公司拆迁案,该公司在和拆迁方的谈判进入白热化阶段时,遭到了偷拆。
拆迁方在这个时候偷拆,一方面是因为想在谈判中占据上风,让我们的被拆迁企业产生恐惧;另一方面又想尽快结束谈判。
在2013年伊始的一个清晨,整座城市还没有睡醒,拆迁方已经开始行动了。拆迁方大量工人和车辆开进了厂区,随行的还是大型的混凝土搅拌机。拆迁方破坏了部分设备的同时,用混凝土将生产、生活用水的水井死死的堵上了。
因为我方被拆迁公司留存有完整的视频,在得知其行为后立刻报警,警方赶到后立案侦查。迫于我方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察找对方提取了笔录,对方只有承认事实,并在拆迁中积极约谈我们,使我方的拆迁谈判地位得到了提高。
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律师和企业反复讲到取证和证据的保存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偷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最后,真心的希望所有人都不会遇上违法强制拆除,所有人都能守护住自己的幸福家园。
本文由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原创